“发型之争”何必上法庭 C5a4bP-C
两年前,17岁男生小康(化名)进入重庆市渝中区一所中职学校读书。上学前他将头发剪短,几天后入校礼仪检查他头发不合格,老师让他改正。而后两天他两次去理发,老师还是说不合格,伤心之余他离开学校。十几天后,校方劝其退学。去年,他母亲一纸诉状将学校告上法庭。日前,这场官司有了结果——渝中区法院判定校方退还小康课本费及资料费,但驳回其他诉求。(9月25日《重庆晚报》) ?\rFY!t8
学校对学生仪表装束有一定的要求,这本也是无可厚非的,而学生按照学校要求规范自己的仪表装束也是合情合理的。可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,仅仅为了学生发型,学生家长与学校闹到两年,且闹到法庭上,这简直是不可思议了。 0 k2=-\z
俗话说:退一步海阔天空。学生发型不合乎学校管理要求,既然老师提出来,就按照学校要求改正不就完事了吗?本来就是小事一桩,何必非要大动干戈呢?现在的人,不论是学生,还是学生家长,脾气都非常之大。学生在家娇生惯养,在校格性要强,或许有漠视校纪校规之嫌疑,不然怎么会出现两次去理发,老师还是说不合格呢?学生有叛逆现象倒让人容易理解,而家长一味纵容孩子却令人费解了。 &h |